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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广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2020年02月21日更新:2020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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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发送部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2-10

日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工作依然复杂。根据自治区、自治区教育厅和桂林市近期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切实强化阵地意识,严防死守,坚决做到: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二、坚决做到“不漏一人”。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未返校师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组织院(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师生动态,特别是武汉市等疫情重点地区师生情况。对教职工和校内租住人员、家属及其他人员的相关情况要摸清、掌握。

三、严格落实延期开学要求。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延期开学的要求,“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绝对不能开学”,还没到校的教职工可暂不返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专任教师要按照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全日制学生教学工作方案》(见师政教学〔202011号)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教学安排,利用网络平台和资源做好教学工作。

四、值班实行弹性工作制。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各单位值班实行弹性工作制至正式开学。鼓励网络办公、居家办公,提倡通过电话、视频召开会议、沟通工作,完成任务。

五、加强校园、家属区管理。所有进出学校校园和家属区(含车辆、步行)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在学校承担基建工程和租赁校内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校外经营单位(个人),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开学前进入校园施工和营业。经批准后入校的,要严格控制入校人员数量和在校内的活动路径、范围。

其他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4)》和《桂林市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的通告》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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